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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首部地方性民航条例下月在江苏实施

时间:2010-12-5 17:23:32  作者:焦点   来源:知识  查看: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­央广网南京6月21日消息(记者 施忆)据中国之声《新闻和报纸摘要》报道,全国首部地方性民航立法《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,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航班延误或取消时应提供餐饮住宿;

­  央广网南京6月21日消息(记者 施忆)据中国之声《新闻和报纸摘要》报道,全国全国首部地方性民航立法《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,首部苏实施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地方航班延误或取消时应提供餐饮住宿;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放飞无人机;严禁机场宰客,性民必须明码标价等。航条《条例》还特别指出,例下江苏民用航空发展将遵循适度超前的月江原则。

­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汪祝君:在指导思想方面要求适当超前,全国条例在发展机场建设方面、首部苏实施航线发展方面特别是地方国际航线,航空产业的性民发展,给予一定政策的航条支持。

例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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